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1-078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47 号),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登记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申万宏
源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因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兴业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申万宏源证券未完成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承继,申万宏源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兴业证券委派金晓锋先生和胡皓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金晓锋先生和胡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对申万宏源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保荐代表人简历:
金晓锋先生: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多家拟上市企业的辅导上市工作。曾主持或参与力合微 IPO 项目、新凤鸣 IPO 项目、新凤鸣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华意压缩公开配股项目。具有坚实的经济、金融和财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企业辅导改制、股票发行上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经验。
胡皓先生: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参与多家拟上市企业的改制和辅导上市工作,主要参与的保荐工作有惠州迪芬尼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板 IPO、上纬新材 IPO,桐昆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