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99 号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你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及《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书的公告》(以下统称《重整公告》),称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 8.53 亿股,其中 6.23 亿股用于有条件引入重整投资人,剩余 2.30 亿股用于抵偿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前述转增股份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重整管理人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 《重整公告》显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作为重整产业投资人有条件受让 3.20 亿股转增股票,
并向公司提供 3.84 亿元资金,折合每股价格为 1.20 元。12 月 2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4.82 元/股。请补充说明:
(1)请结合高新投集团的主营业务及其与你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核实说明高新投集团作为重整产业投资人的原因及合理性,重整完成后是否有调整你公司主营业务的安排及其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结合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补充说明高新投集团受让公司转
增股份的作价依据、计算过程及其合理、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3)高新投集团受让公司转增股票的具体条件,是否存在条件无 法达成的风险,如是,请详细说明并充分提示。
2. 《重整公告》显示,“高新投集团及其认可的财务投资人作为
重整投资人通过华昌达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程序,有条件受让华昌达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形成的股票 6.23 亿股,并向华昌达提供资金”;“高新投集团承诺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请核实说明:
(1)高新投集团认可的财务投资人的具体条件、确定方式、确定 依据及受让转增股份后的限售安排;相关财务投资人目前是否已确定, 如是,请说明其具体情况,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其他财务投资人受让公司转增股份的受让价格、定价依据, 及其合理、公允性,是否与高新投集团受让价格存在较大差异;高投 集团是否向其他投资人收取服务费、通道费或手续费等费用,是否与 其他投资人签署其他协议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3)结合对上述问题的答复,核实说明由高新投集团认可的财务 投资者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的原因及合理性。
3. 《重整公告》显示,“高新投集团承诺利用自身资金和业务优
势为华昌达经营发展提供 3 亿元额度内的直接或间接融资支持”。请 补充说明高新投集团提供直接或间接融资支持的履约时限、方式、违
反承诺的责任等具体安排,并分析其履约能力,充分提示履约风险。
4. 《重整公告》显示,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资金将用于支付各类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请补充说明公司用于支付各类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所需的具体金额及使用计划,是否有利于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5. 请测算本次重整计划完成后高新投集团持有你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高新投集团是否拟通过本次重整取得你公司控制权,如是,请进一步说明高新投集团拟对你公司进行的经营计划及管理安排。
6. 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