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
资决定。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SUNGROW POWER SUPPLY CO., LTD.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4,48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年10月24日
发行后总股本: 17,920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价格: 30.50元/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天辉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展能有限公司承诺:在股
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
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回售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公司法人股东合肥尚格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汉麟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合肥昊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智创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
限制流通及自
司回售本企业持有的该等股份。
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郑桂标先生、赵为先生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回售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仁贤先生、郑桂标先生、赵为
先生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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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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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1、各国政府扶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规模和技术飞速发展,
其发电成本已大幅度下降,但现阶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的发电成本仍然高于
常规化石能源的发电成本。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竞争力,推动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各国政府都推出了对可再生能源的扶持政策,其
中: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出台了上网电价法案;我国对光伏发电实施了特许
权招标和金太阳工程以及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
网电价、对风电实施了分类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等。各国推出的扶持政策推动了
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也降低了光伏、风力发电的成本。由于这些扶
持政策均由各国政府自行制定,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各国政府
相关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上网电价下降幅度超过光伏、风力发电的成本下降
幅度,将影响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并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扩张引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等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公司总资产从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 16,605.80 万元上升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 85,496.85 万元;
净资产从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 11,299.72 万元上升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
39,280.83 万元;营业收入从 2008 年度的 10,045.68 万元上升至 2010 年的
59,883.14 万元。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的扩张,公司管理层在新产品
研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相对于国际市场上的
大型制造企业而言,公司目前规模仍然较小,抗风险能力不强。本次发行后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业务规模、资产规模、员工数量等方面都将
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将给公司的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如果发行人的管理层素质、管理能力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以及业务发展的
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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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未来公司经营目标实现。
3、全球市场增长不均衡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具体到各
个国家,受各国财政政策、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的扶持力度等因素的影
响,市场增长仍处于不均衡的发展状态,如:西班牙的光伏发电安装量在 2008
年、2009 年大幅增长,但 2010 年该国的光伏发电安装量走入低谷,而 2010 年
德国和意大利的光伏发电安装量突飞猛进,突破了 7,000 兆瓦和 2,000 兆瓦,但
预计 2011 年德国、意大利的增长速度将放缓。
针对全球市场增长不均衡的局面,公司采取了尽量覆盖全球重点市场的举措
来降低对局部市场的依赖,并紧随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充分发挥公司产品的
性价比优势,提升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以适应全球市场增长速度不均衡的
局面。
总体而言,全球市场增长较快,但局部市场波动较大,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市
场增长点不断变化的局面,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意大利等国政府2011年出台的有关能源补贴政策调整带来的出口业务短
期波动风险
对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实行政府补贴,目的是鼓励可再生能源的迅
速应用,进而推动产业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降低成本、改进技术,从而使成本
与传统能源逐渐接近,乃至最终低于传统能源。随着技术的革新和成本的降低,
各国普遍定期根据产业成本水平或安装量对政府补贴进行适当削减,逐步降低补
贴标准,以促进行业企业不断改进技术、降低成本,以利于新能源产业长期稳定
健康的发展,避免短期的投机行为。
2011年上半年,欧洲主要光伏市场国家相继出现了补贴政策的调整: 2011
年5月5日,意大利政府正式签署了“第4号能源法案”,“第4号能源法案”的有
效期将从2011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这5年半的时间内,从2011年6月1
日至2012年12月31日这一年半的时间,将作为一个缓冲期,在这个期间来确定
2013-2016年最终的补贴比率。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意大利计划新
增2.69GW装机容量,投入5.8亿欧元的补贴,补贴标准由2011年6月的0.264-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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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千瓦时下调至2012年下半年的0.133-0.252欧元/千瓦时。德国的上网电价
补贴政策(FiT)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项目采用不同的补贴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德国2011年7月中期下调方案,根据2011年3月到5月间的新增安装量乘四来测算。
今年3~5月德国的新增安装量约为0.7GW,折算成全年安装量后小于3.5GW,低于
补贴削减的标准,德国取消了今年7月份的一次额外补贴削减。即到2011年底,
光伏上网电价不会调整。2012年下调幅度为1.5%-24%,具体比例根据新增安装量
与基本安装量关系来确定。
上述政策的变化及政策本身的调整周期导致投资者及客户观望,公司2011
年上半年海外市场业务的开拓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预计公司2011年全年海外市
场出口业务较2010年可能有所下降。
二、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440万股,本次发行4,48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17,920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