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
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
10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 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1〕020262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会同相 关中介机构结合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 充与更新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现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审核 问询函回复的审批意见进行补充回复,并对相关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和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将审核问询函回复及更新后的相关申报 文件报送深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