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方直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5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有效衔接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