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各位监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 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本页为《监事会关于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监事签名:
艾倩兰 安令喆 刘 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