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7-061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接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牡丹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李牡丹发行 42,194,159股股份、向杨云峰发行
426,20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7,442,52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准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后续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