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1-100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以口头通知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谭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同选举谭克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谭克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同选举谭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谭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谭克(主任委员)、孔玉生、谭伟;
(2)审计委员会:孔玉生(主任委员)、万洪亮、许良虎;
(3)提名委员会:许良虎(主任委员)、万洪亮、谭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万洪亮(主任委员)、许良虎、谭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符合任职条件,胜任岗位要求。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谭荣生先生为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长谭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谭荣生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谭荣生先生为终身名誉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长谭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谭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谭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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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总经理谭伟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庆忠先生、解钟先生、解娟女士、韦秀萍女士、孙汉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月芬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长谭克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汉武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孙汉武先生的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树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吕树栋先生的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镇江分行申请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业务、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理额度、远期结售汇等。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招商银行镇江分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来确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限为 2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资料,授权期限 2 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