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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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或
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孔玉生先生、万洪亮先生、许良虎先生、张庆忠先生及朱晓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
1、本次新增预计的 2021 年 11 月至 12 月与上海韵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韵申)之间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商品采购、商品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子公司研发及技术服务能力,拓展市场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该等交易是合理且必要的。
2、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731 万元(不含税),金额较小,对公司独立性无
影响,也不会形成依赖性。
3、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进行,交易定价均是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经过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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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金额没有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谭克先生为上海韵申的控股股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