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1-099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部分董事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有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分别为谭克先生、谭伟先生、张庆
忠先生和朱晓龙先生;独立董事 3 名,分别为孔玉生先生、许良虎先生和万洪亮先生。(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人数为公司董事总数的七分之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谭荣生先生在第四届董事会任职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但将受聘为公司终身荣誉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谭荣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6,895,4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7%,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谭荣生先生离任后将遵守在《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同时,谭荣生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谭荣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为公司的发展倾注了全部心血,并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谭荣生先生勇于创新,极具战略发展眼光,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推动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并成功带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谭荣生先生在公司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