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7,722,975 股
2、发行价格:3.6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8,834,399.25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4,240,235.12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67,722,975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谭伟及谭克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东方电热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会计师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认购邀请书》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本上市公告书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njiang Dongfang Electric Heati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地址 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 镇江新区大港五峰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谭荣生
上市时间 2011 年 5月 18 日
注册资本(发行前) 1,273,493,706 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东方电热
股票代码 300217
董事会秘书 孙汉武
联系电话 0511-88988598
传真 0511-8898806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718698874L
互联网网址 www.dongfang-heater.com
邮箱 dfzqb@dongfang-heater.com
电加热元件、电加热管(器)、PTC电加热器、铝箔加热器、
化霜加热器、防爆加热器、电加热带(线)、电伴热带及电加
热材料、电热电器、电加热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
经营范围 让和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
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12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51%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12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51%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1 年 5月 1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镇江东方电
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
4、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
确定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 89 名。前述 89 名投资者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34 名投资者,20 家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以及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收市后前 20 大
股东(剔除关联关系)。
在 2021 年 9月 13 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2021年
9 月 24 日 9:00),新增 30 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以电
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上述 119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综上,《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簿记开始前新增的 30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Marshall Wace Investment Management (Shanghai) ltd
序号 投资者名称
3 郭伟松
4 元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张雨柏
6 钟玉叶
7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 上海裕丰惠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 UBS AG
12 上海谦荣投资有限公司
13 庄丽
14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董卫国
16 杜好勇
17 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中信资本(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杨哲
21 陈传兴
22 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 北京鑫安廪实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张怀斌
26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王剑朝
28 林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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