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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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荣生 谭 伟 谭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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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忠 孔玉生 许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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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洪亮
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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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林 王 勇 殷 斌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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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钟 解 娟 韦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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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汉武 罗月芬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东方电热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邀请书》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天风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会计师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51%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收购镇江东方山源电热有限公司 51%股权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镇江东方电
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 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10 月 9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25 号)。经审验,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指定的收款银
行账户共收到 21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 608,834,399.25元。
2021 年 10 月 8 日,天风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联席主承销商承销费
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2021 年 10 月 9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衡验字(2021) 00126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止,东方电热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67,722,975 股,发行价格为 3.6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834,399.2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594,164.1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4,240,235.12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167,722,975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36,517,260.12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向包括谭伟先生及谭克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883.44 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3.36 元/股,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81,200,714 股。
根 据发 行对 象申 购报价 情况 ,本 次向 特定对 象发 行股 票的 数量 为
167,722,975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
日即 2021 年 9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3.36 元/股。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3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8.04%。
(四)募集资金与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834,399.2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4,594,164.13 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240,235.12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