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17 深市 东方电热


首页 公告 东方电热: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决议公告

东方电热: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3

东方电热: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1-076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正式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万洪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所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长谭荣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和第四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同意提名谭克、谭伟、张庆忠、朱晓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换届选举后,谭荣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谭荣生先生为公司创始人,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任期届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和第四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同意提名孔玉生、许良虎、万洪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任期三年,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及《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授权使用东方电热字号的议案》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目前市场发展形势,投资设立不同细分行业的控股子公司,有利于引进外部技术和资源,强化细分产品市场开发,加速产业延伸布局,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设立“镇江东方电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镇江东方电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名称均为暂定名,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并授权上述两家拟成立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东方电热”字号,同时放弃对该字号的追溯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授权使用东方电热字号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21-079)。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