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8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柳伟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洪莎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柳伟生先生、洪莎女士于2018年7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增持情况
增持数量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比例(%)
柳伟生 董事 集中竞价2018-07-30 96,000 10.31 0.0175%
董事、董事
洪莎 集中竞价2018-07-30 96,000 10.34 0.0175%
会秘书
二、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增持人 增持前 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柳伟生 292,500 0.0532% 388,500 0.0707%
洪莎 0 0% 96,000 0.0175%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柳伟生先生、洪莎女士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柳伟生先生、洪莎女士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