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ST 聚龙 公告编号:2022-008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428,68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的监事于淼先生计
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07,1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2、持有本公司股份 22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的副总经理齐守君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淼先生、副总经理齐守君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于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8,6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齐
守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于淼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7,17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2%)齐守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监事于淼先生、副总经理齐守君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于淼先生、齐守君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于淼先生、齐守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敦促于淼先生、齐守君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于淼先生、齐守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