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ST海伦 公告编号:2022-086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或“公司”)因未在
法定期限内(即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停牌,且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起复牌,并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目前上
述申请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2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 海伦”。依据《上市规则》
第 10.3.6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之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需等待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相应情形是否已消除,才能向深交所提交撤销申请。因此,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后,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仍存在因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0 条第(一)至(六)项情形而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起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因公司将继续
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海伦”,股票代码仍为“30020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公司股票无需停牌。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海伦”
3 、股票代码: 300201
4 、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起始日: 2022 年12月28日
5 、公司股票停牌安排:不停牌
1、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伦”。
2、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即2022年8月31日前)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1日起停牌,且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日起复牌并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12月13日进行了对外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4.12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即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了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叠加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叠
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
公司关于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目前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12月28日开市起撤销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股票简称仍为“*ST海伦”,股票代码仍为“30020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1、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伦”。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之规定,公司股票仍存在因出现上述情形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6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之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需等待公司2022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相应情形是否已消除,才能向深交所提交
撤销申请。因此,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