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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01 深市 *ST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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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伦: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ST海伦: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ST 海伦            公告编号:2023-03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开
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ST 海伦”变更为“海伦哲”,股票代码仍为“30020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

    一、股票种类和简称、股票代码、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海伦”变更为“海伦哲”

  3、股票代码:300201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开市起撤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开
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复牌后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0.3.1 条“上市公司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
为“*ST 海伦”,股票代码仍为“30020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6 条
“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之
规定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披露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将由“*ST 海伦”变更为“海伦哲”,股票代码仍为“300201”,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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