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ST海伦 公告编号:2023-026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伦”。
2、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6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海伦”。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6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之规定 ,2023年3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经消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