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UAFON MICROFIBRE(SHANGHAI)CO., LTD.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 8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18 层-21 层
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超纤”、“发行人”、“本
公司”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
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尤小燕、尤小玲、陈林真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发行前,2010 年 3 月受让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林建一、陈学通、
陈恩之、袁水华、项金尧、林道友、唐志勇、林朝强及林孙林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现有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2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出具上述承诺
以外,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
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5、本公司董事长尤小平、监事尤小玲以及其直系亲属尤金焕、尤小华、尤
小燕、陈林真(以上六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均特别
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尤小平、尤小玲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
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
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尤小平、尤小玲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五十。
6、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耀的直系亲属杨建华除了出具上述承诺以外,特别
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杨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
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杨耀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该部分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所载 2010 年度主要财务数
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
能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3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2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4,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发行对象询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发行对象询价发行股票数量为 800 万股,占本次最
终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 3,20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80%。发行价格为 19.73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56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华峰超纤”,股票代码 300180;其中本
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3,20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2 月 22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指 定 的 五 家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查询,故与其重复
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 年 2 月 22 日
(三)股票简称:华峰超纤
(四)股票代码:300180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5,800 万股
4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000 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
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
的 3,2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发行后股权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及股份类型
股数(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 2014 年 2 月 22 日(股票上
华峰集团 2,350.00 14.87%
行前已发行 市之日起 36 个月)
的股份 2014 年 2 月 22 日(股票上
尤金焕 1,565.00 9.91%
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4 年 2 月 22 日(股票上
尤小华 1,110.00 7.03%
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4 年 2 月 22 日(股票上
陈林真 650.00 4.11%
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4 年 2 月 22 日(股票上
尤小玲 580.00 3.67%
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4 年 2 月 22 日(股票上
尤小燕 580.00 3.67%
市之日起 36 个月)
2012 年 2 月 22 日(股票上
叶芬弟 580.00 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