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8-018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000股,涉及激励人数为4人,约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4,697.8611万股减少至44,689.8611万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90元/股,于2018年04月23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09月0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6年09月2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均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7年0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6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内,由于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管宏伟、杨峰、金永新、张伟、陈号、姚金成、张文静、罗树江、金超、陈君、齐春宝、王熙赢等1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授权,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5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未解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为7.89元/股。
6、2017年09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1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的相关规定,向39名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58万股,授予价格为7.88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2017
年09月22日。
7、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从39名调整为38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万股调整为56.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17年12月0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邓海峰、刘志富、韩永国、吕纪波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授权,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未解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为7.90元/股。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完成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内,由于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邓海峰、刘志富、韩永国、吕纪波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说明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经核算,本次回购价格为7.90元/股。
回购价格的说明:因本次所涉4名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均未解
除限售,未解除限售的股份2016年年度的现金分红目前均由公司代
管,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每股回购价格(T)计算公式为:
T=7.88元/股*(1+实际持有天数/365天*0.3%)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000股,约占回购前公司
总股本的 0.02%。公司已向 4 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632,000 元。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04月23日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4,697.8611 万股减少至
44,689.8611万股。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 130,228,432 29.14% -80,000 130,148,432 29.12%
条件股份
股权激励限 7,232,000 1.62% -80,000 7,152,000 1.60%
售股
高管锁定股 122,996,432 27.52% 0 122,996,432 27.52%
二、无限售 316,750,179 70.86% 0 316,750,179 70.88%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446,978,611 100.00% -80,000 446,898,611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