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11-049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
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雷曼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雷曼”)拟与惠州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惠州
八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将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建筑结构)、给
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装饰工程(二次装修工程除外)、铝合金门窗工程等 17 项工程予
与惠州八建承包,该工程合同工期从 2011 年 9 月 28 日开始施工,至 2012 年 6 月 20 日
竣工完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7 天。合同暂定金额(含税价):¥51,955,866.66
元。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惠州八建与本公司及惠州雷
曼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相关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以上意见均已公告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00 万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00 万元。
修订原因:公司 2011 年半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并派发现金股利 1 元
的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实施。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 6,700 万股增至 13,400
万股。
2、原《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7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4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现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
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