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51 证券简称:昌红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
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下列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五项担保事项时,必
1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五项担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之二以上通过。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 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
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 第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
等比例担保,属于第本条第一款第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
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 定除外。
交股东大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 董事会有权审批本条规定的应由股东大
有规定除外。 会批准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
董事会有权审批本条规定的应由股 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
东大会批准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项。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审议同意。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别决议通过: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发行公司证券;
清算;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2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总资产 30%的;
(六)股权激励计划;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 公司分红政策发生变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其他事项。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东大会表决。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直接由公司职工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直接由公司 民主选举产生,无需通过董事会以及股东
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通过董事 大会的审议。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审议。董事会应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 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为:
历和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独立董 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书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 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 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累积投票制。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
3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选举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非职 选举决定。
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 (三)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职工监事候选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 人。
有本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
数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 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
监事候选人。 拟选举的董事中包括独立董事的,独立董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候选人。 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书及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具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的愿意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中使用。
的承诺书应在召集股东大会前七日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
提交给本公司董事会。 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 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累积投票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
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 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
4 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 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
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 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
除,在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 期限内仍然有效。
的 2 年内仍然有效。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案、决算方案;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5 补亏损方案;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第二十三条第(一)、(二)项规定 方案;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 (八)对公司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八)对公司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份作出决议;
(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 ……
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
6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公司
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
义务和第九十八条(四)~(六)关于 和第九十八条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
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公司 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
7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为公司 巨潮资讯网为公司刊登公告和其他需要
规定的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披露信息的媒体。
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
8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
"不满"、"以外"、"低于"、"多于" 于"、"多于"不含本数。
不含本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公司202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