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9-13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27 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中国
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相关内容请查看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302 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与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新国都[2019]001 号)和《关于撤回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万联证字[2019]355 号),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申报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