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
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于2017年5月25日到期。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于2017年3月2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故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5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此次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