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1-81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诉讼代理人于近日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1)津 0112 民初 5727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经纬辉开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半导体”)
及董事长陈建波先生于 2021 年 5月 25 日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等法律文书,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7 日立案受理诺思(天津)
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诺思”)、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诺思”)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建波、南昌经纬辉开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津 0112 民初 5727 号。
具体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月 2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41)
二、诉讼的最新进展
公司诉讼代理人于近日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月 11 日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 80 元,减半收取 40 元,由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负担。
三、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
(万元) 理结果
子公司长沙宇顺诉惠尔丰(中国)信 一审待开庭 判决未出
息系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1,911.86
公司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
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诉 法院提出反诉,法院已受理。 判决未出
公司出资纠纷。 4,700.00 已开庭进行举证质证,尚处于
审理过程中。
公司诉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及天津泰达海河智能制造产业发展 —— 已开庭进行举证质证,尚处于 判决未出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有 审理过程中。
关纠纷。
公司诉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 —— 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尚 判决未出
公司及第三人公司决议纠纷。 未进行实质审理。
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诉公司、南
昌半导体、陈建波、南昌高新置业投 —— 尚未开庭。 判决未出
资有限公司、南昌紫微半导体有限责
任公司侵害专利权纠纷。
四、备查文件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津 0112 民初 5727 号)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