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20-049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957.81 万元(含截至 6 月 30 日的利息收入)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98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
费 用 50,000,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116,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
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378,500.00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先已投入资金 31,714,055.12 元。2010 年 10 月 22 日,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31,714,055.12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烟台龙源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和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7 日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2013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部募集资金转存石嘴山银行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以下简称“石嘴
山银行”)。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与石嘴山银行、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资金专户存储情
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752,047,197.01 活期、定期存款
银川金凤支行
合计 752,047,197.01
(三)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1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 5,000.00 5,000.00
2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63,435.00 36,965.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00.00 4,500.00
合计 72,935.00 46,465.00
二、结项募投项目的完成及节余资金情况
(一)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是利用公司已经掌握
的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技术开展推广工程,加大工业应用,为基建项目投产后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系统的市场拓展进行前期铺垫,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该项目计划通过募集资金解决项目约 50%的启动资金,预计投入募集资金 5,000万元,计划 2012 年 8 月完成。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已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该项目没有募投节余资金,仅余利息收入净额 91.14 万元。
(二)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是为扩大原有等离子体产品的生产规模以适应市场需求,包括应用于电厂锅炉和工业窑炉的等离子体点火设备、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系统等系列节能环保产品。项目计划总投资 63,435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25,620 万元,配套流动资金 37,815 万元(包括铺底流动资金 11,345 万元,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将全部流动资金都计入了总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36,965 万元,其中用于建设投资 25,620 万元、用于配套流
动资金 11,345 万元。原定完成时间 2012 年 2 月。该项目预
计效益为年新增销售收入(不含税)144,000 万元、年新增利润总额 21,820 万元。
2.项目调整审议情况
2012 年 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成时间调整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3 月 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成时间调整为 2013 年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再建设试验台、燃烧器流场测试系统、CFB 燃烧室系统等内容。产品试验研发中心与办公楼将统筹考虑设计。调整了厂房建设面积和建设高度。并对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采购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时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14年6月30日。
3.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2014 年 6 月 30 日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尚未达到预期数据。截止 2020 年 6月 30 日,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31,578.65 万元,节余资金总额 10,734.03 万元(含利息
收入净额 5,347.6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 金额占承 项目节余 利息收入 项目节余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
诺投资金额 诺投资金 金额 净额 总额
金额
额的比例
等离子体节
能环保设备 36,965.00 31,578.65 85.43% 5,386.35 5,347.68 10,734.03
增产项目
4.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在北
京国电新能源研究院平台基础上建立了燃烧技术研究所。因
此,公司调整了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再建设试验台、燃烧器
流场测试系统、CFB 燃烧室系统等内容。产品试验研发中心
与办公楼统筹考虑设计。同时对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采购方
案进行了调整。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
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
(3)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
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的基本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为配合产能扩大进行的营销网络 建设,使市场销售的渠道建设与产能扩张相匹配。该项目计
划总投资 4,500 万元,全部使用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