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半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 5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16,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
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在
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378,500.00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他发行费用 7,378,500.00
元中,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支付 7,358,740.75 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上市印花税、变更登记费 468,343.82 元,律师费400,000.00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费用16,600.00 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费及信息服务费 46,000.00 元,验资费 40,000.00 元,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费350,000.00 元。印花税结余 19,759.25 元,本公司已于 2010年 12 月 30 日结转资本公积)。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已使用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截至 2022 年末累计投入金额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 5,000.00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31,578.65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186.09
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7,700.26
合计 46,465.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64,650,000.00 元,其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7,002,646.63 元,全部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2010 年 10 月 22 日,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的自筹资金 31,714,055.12 元。2021 年 7 月 5 日,根据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39,578,100.13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77,002,646.63 元,其余为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转入一般银行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41,047,106.04 元;募集资金理财累计取得投资收益 74,954,126.97 元(含增值税 4,242,686.44元)。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依据 审批额度 截至 2023 年末累计投入金额
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10,000.00 10,000.00
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2013 年第二次临
10,000.00 10,000.00
时股东大会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
19,000.00 19,000.00
股东大会
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2023 年第一次临
19,000.00 19,000.00
时股东大会
合计 58,000.00 58,0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8,000.00 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栏目。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历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栏目。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项目 投入金额
上一年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应有余额 313,174,352.32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 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加:利息收入净额 74.18
加:理财投资收益净额 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应有余额 313,174,426.50
1、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0年6月30日结项,2024 年上半年,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为 0.00
元。
3、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取得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74.18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
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241,047,180.22 元。
4、2024 年上半年,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未办理理财,未产生理财投资收益。
5、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应有余额
313,174,426.50 元(不含计提应收利息 3,797,642.08 元),实际余额 313,174,426.50 元,不存在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09 年 7 月 25
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11 月,公司对《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经本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0 年 9 月 7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3 年 12 月 19 日,根据本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部募集资金转存石嘴山银行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关联交易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将存放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入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与石嘴山银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