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095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一楼党建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348,817,96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072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20.1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44,532,1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9.826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19.91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4,285,8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6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0.24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30,254,52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7410%,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1.74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5,968,6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4944%,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1.5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4,285,8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66%,占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 1,729,876,808 股的 0.2478%。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星联天通引入战略投资者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04,2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861%;
反对 3,443,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13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11,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198%;反对 3,443,0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01,2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766%;
反对 3,446,0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23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先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08,4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099%;反对 3,446,0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信君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