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1-117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或“公司”)于 2021
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4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1 年7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等议案;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高新兴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61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审核函〔2021〕02018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了审核问询书。公司根据《审核问询函》 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
求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回复深交所并披露了《关于高
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等相关文件。
4、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73
号),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提交并披露了《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二、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因提交申请文件至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经营情况、业 务发展和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决定终止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和融资环境等因素,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自身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和融资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决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