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文化长城 公告编号:2018-011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3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94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安卓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1,551,063股股份、向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御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4,186,505股股份、向嘉兴
卓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079,104股股份、向新余信公成长新
兴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062,532股股份、向新余卓趣资本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787,175股股份、向深圳普方达源力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发行3,231,392股股份、向新余创思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 2,154,209 股股份、向共青城纳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1,938,804股股份、向新余邦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00,086股股份、
向北京虹佳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346,2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83,295,600元。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锋
联系邮件:zqb@thegreatwall-china.com
联系电话:0768-2931898
联系传真:0768-293116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杰、武鑫(或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件:gfecm@gf.com.cn
联系电话:020-87555888-8605
联系传真:020-87555850
特此公告。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