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1-09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
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处罚字〔2021〕65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目前,公司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豫
调查字 202001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告编号:2020-015)。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根据《事
先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 年末虚增净资产 18.56 亿元,年报显示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17.21 亿元,2020 年亏损 12.36 亿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目前,公司正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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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事先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
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触及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0.1.5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2、近年来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存在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 2021 年 10 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3600 万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 87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600,326.32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82 项,案件金额约 577,234.8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5 项,案件金额约 23,091.51 万元。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截至 2021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1,208.68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生产经营。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事项进展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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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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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