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9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及撤回并重新报送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并重新报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成都力思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7.3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结束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相关申请文件。2018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876),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本次重组方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撤回并重新报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文件的原因
为提升公司在本次重组后的整合绩效,确保公司在变更控股股东后公司及标的公司的业务继续平稳、快速、有序发展,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分沟通后,公司拟将对标的公司长期发展和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主要管理人员增加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公司需调整原重组方案中交易对方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
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上市公司按照前款规定对原交易方案作出重大调整的,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出申请,同时公告相关文件。”公司此次拟调整交易对方构成对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2018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并重新报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撤回并重新报送本次重组事项相关申请文件。
三、后续工作安排
撤回申请材料后,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尽快确定修订后的重组方案,并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重组事项申请文件。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持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