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9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腾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对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与
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为预留授予权益,且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1 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公司董事王腾、王瑞慷、花少富、蒋立靓、倪净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
见 2021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