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20 证券简称:银江技术 公告编号:2021-06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472.0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55 元/份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江技术”)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 1,472.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7.5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7.55 元/份。
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期权总量的 告时公司总股本
(万份) 比例 的比例
1 王腾 董事、总经理 70 3.95% 0.11%
2 蒋立靓 董事、副总经理 40 2.26% 0.06%
3 王瑞慷 董事 40 2.26% 0.06%
4 花少富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40 2.26% 0.06%
总经理
5 倪净 董事、副总经理 40 2.26% 0.06%
6 胡慷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7 韩振兴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8 张文广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9 任刚要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10 孔桦桦 副总经理 30 1.69% 0.05%
中层管理人员(48 人) 554 31.26% 0.84%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9 人) 538 30.36% 0.82%
预留部分 300 16.93% 0.46%
合计 1,772 100.00% 2.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一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第二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第三个行权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一个行权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 50%
二个行权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 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6、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0%
注:1、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度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行权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度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4%;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2.0%
注:1、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对应行权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 90 分以上 80~90 60~80 60 分以下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