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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3

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18-026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9日以直接、邮件的形式送达。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礼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股票的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三)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

股计划”)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与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具体发行数量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

员工持股计划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10,000万元。

    除员工持股计划外,其他发行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六)限售期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自公司公告标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计算)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

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特定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七)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5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年产2000万支重组人生长激素生产      15,000.00            9,000.00

           线扩建提升项目

      2    注射用重组人HER2单克隆抗体药物     29,950.00            28,000.00

           产业化项目

      3    多肽药物的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22,360.00            11,000.00

      4    精准医疗创新中心                     31,968.00            28,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小计                     122,778.00           99,5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八)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九)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十)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国

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实施本次发行工作,公司编制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礼华、郑卫国进行了回避

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