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基本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出售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0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挂牌底价为165,918.67万元。因在上述挂牌期间,公司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挂牌底价由165,918.67万元调整为132,734.94万元,并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再次挂牌转让。因在上述挂牌期间,公司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挂牌底价由132,734.94万元调整为106,187.952万元,并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4日期间再次挂牌转让。截止挂牌期届满,共征集到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帆科技”)一个意向受让方,成交价为106,187.952万元。颐帆科技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仇云龙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颐帆科技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海颐帆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产权转让合同>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
2021年7月0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21年8月13日,公司就上述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2号)。2021年9月07日,公司就上述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10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
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16号)。2021年11月05日,公司就上述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修订稿等公告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程序(如需),最终能否通过审批以及最终完成交易的时间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