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A14-0002号
(共1册,第1册)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第 1 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A14-0002号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概况...... 6
二、评估目的......2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4
四、价值类型......27
五、评估基准日......27
六、评估依据......28
七、评估方法......3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52
九、评估假设......54
十、评估结论......55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57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61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6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63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第 1 页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丽泽 SOHO 南塔 17 层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第 2 页
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并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A14-0002 号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企业的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贵公司拟实施股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对象为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申报的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7 月 31 日,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7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20,460.74 123,899.65 3,438.91 2.85
非流动资产 2 60,321.87 66,436.69 6,114.82 10.14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 3 2,618.94 2,426.28 -192.66 -7.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 600.00 1,221.64 621.64 103.61
固定资产 5 47,683.83 46,579.80 -1,104.03 -2.32
在建工程 6 5,461.43 5,593.90 132.47 2.43
使用权资产 7 78.05 - -78.05 -100.00
无形资产 8 2,971.59 9,965.50 6,993.91 235.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 769.77 511.30 -258.47 -33.5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138.26 138.26 -
资产总计 11 180,782.61 190,336.34 9,553.73 5.28
流动负债 12 18,274.96 18,285.95 10.99 0.06
非流动负债 13 1,075.57 802.86 -272.71 -25.35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丽泽 SOHO 南塔 17 层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负债总计 14 19,350.53 19,088.81 -261.72 -1.3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 161,432.08 171,247.53 9,815.45 6.08
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31 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80,782.6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0,336.34 万元,增值额为 9,553.73 万元,增值率为 5.28%;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9,350.53万元,评估价值为19,088.81万元,减值额为261.72万元,减值率为 1.35%;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1,432.08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71,247.53万元,增值额为 9,815.45 万元,增值率为 6.08%。
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具有控制权形成的溢价和缺乏控制权造成的折价及股权流动性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有效期内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存在如下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一)抵押、担保、租赁事项
1、租赁事项
根据上海永达奥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签订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号:201909YD00504),合同约定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承租奥迪 A8LSSTFSI QUATTRO 尊贵型轿车一台(发动机号:CZS030158),承租费用为 1,203,616.00 元人民币,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 36 个月,每
期租金为 33,406.00 元人民币,支付期数为 36 期(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