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0-092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除调整的内容外,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
修订前: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择机发行。
修订后: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择机发行。
2、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457.09 万股(含 10,457.09 万股),
预计占公司总股本(178,165.29 万股)的 5.87%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控制人/管理人名称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方式
(万股)
1 中国国新 国新投资 1,644.20 现金认购
2 中国国新 国新央企运营基金 1,644.20 现金认购
3 GIC GIC 1,644.20 现金认购
4 润晖投资 Cephei QFII China 1,644.20 现金认购
Total Return Fund Ltd.
5 民和投资 民和志威 2,236.11 现金认购
6 苏州民投 翼朴苏栩 986.52 现金认购
7 深创投 深创投 657.68 现金认购
合计 10,457.09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修订后:
因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0,526.32 万股(含 10,526.32 万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178,165.29 万股)的 5.91%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控制人/管理人名称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方式
(万股)
1 中国国新 国新投资 1,655.08 现金认购
2 中国国新 国新央企运营基金 1,655.08 现金认购
3 GIC GIC 1,655.08 现金认购
4 润晖投资 Cephei QFII China Total 1,655.08 现金认购
Return Fund Ltd.
5 民和投资 民和志威 2,250.91 现金认购
6 苏州民投 翼朴苏栩 993.05 现金认购
7 深创投 深创投 662.03 现金认购
合计 10,526.32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3、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0.41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
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修订后:
因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为
30.21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
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待深交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