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3037.SZ 股票简称:三和管桩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SANHE PILE CO., LTD.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 30 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三年八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韦泽林 李维 韦洪文
韦植林 韦绮雯 吴延红
杨德明 张贞智 蒋元海
全体监事签名:
文维 潘英文 陆娜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群 汪志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目 录 ...... 4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二、本次发行概要...... 8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2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 24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4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25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6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26
发行人律师声明 ...... 27
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28
验资机构声明 ...... 2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0
一、备查文件 ...... 30
二、查询地点 ...... 30
三、查询时间 ...... 30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三和 指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管桩、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三和管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A 股 指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以人民币认购及交易的三和管桩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银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验资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发行方案 指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 年 8 月 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3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4 日 17:00 时止,银河证券累计收到三和管桩向特定对象(获配投
资者)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999,999,997.50 元。
2023 年 8 月 7 日,银河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
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2023 年 8 月 8 日,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8 月 8 日止,三
和管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5,238,095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686,954.0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313,043.47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95,238,095.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890,074,948.47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27 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0.40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50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01 倍。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95,238,09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96,153,846 股),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7.5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686,954.0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 万元。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4 名,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序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股)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