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经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自 2023 年 4 月 6 日至 2024 年
4 月 5 日。
2023 年 12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有效、持续、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
有效期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12 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