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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10月13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7-10-17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Shennan Circuits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路 9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 不超过 7,000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时间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深南
电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深南电路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控制企业
中航国际控股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
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中航国际控股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
行价; 深南电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中航国
际控股持有深南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
公司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深
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深南电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持有深南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
月。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之诚、周进群、王成勇、
龚坚、孔令文、张利华、张丽君等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
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格不低于深南电
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深南电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深南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
本人担任深南电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深南电
路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1-1-2
过本人所持深南电路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
整。
4、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谢艳红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
任深南电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深南电路申报
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所持深南电路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深南电路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公司股东聚腾投资、博为投资、欧诗投资及阳正华等三十一名自
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本人已持有
的深南电路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承诺如下:
“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深南电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深南电路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控制企业中航国
际控股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
该部分股份。如中航国际控股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
价格不低于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深南电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中航国际控股持有深南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承诺如下:
“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
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
份。如本公司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深南
电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深南电路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
有深南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
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之诚、周进群、王成勇、龚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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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文、张利华、张丽君等承诺如下:
“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本人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深南电路首
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深南电路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深南电
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在本人担任深南电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深南电路申
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深南
电路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
本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
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4、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谢艳红承诺如下:
“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人担任深南电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深南电路申
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深南
电路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
本人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
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5、公司股东聚腾投资、博为投资、欧诗投资及阳正华等三十一名自然人股东
分别承诺如下:
“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也不由深南
电路回购该等股份。”
1-1-6
(二)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中航国际控股持有本公司 92.99%的股份,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
意向,中航国际控股承诺如下:
“本公司持有深南电路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丧失对深
南电路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如本公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深南电路股份,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深南电路股本总数的
10%。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本公司将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
价格不低于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公司所持深南电路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
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深南
电路,并由深南电路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
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三)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如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
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
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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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相关承诺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将依次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
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回购或增持价格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
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