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1)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构成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2)保荐人未勤勉尽责导致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部分的以下风险:(一)依赖汽车行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板块的业务规模及占比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3月,公司汽车电子板块收入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45%、58.64%、63.99%和64.57%;汽车电子板块毛利占主
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4.70%、75.64%、78.00%和72.12%。该板块受汽车行
业整体发展的影响较大,且除汽车电子板块外,公司精密电子部件与压铸板块也有部分产品应用于汽车相关产业。因此,若汽车行业整体发展速度放缓,则将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二)视盘机市场萎缩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的收入主要来自生产视盘机机芯以及制 造视盘机的相关零部件(如激光头、FPC等)业务,其中以2016年为例,该等 视盘机相关业务收入约占精密电子部件板块收入的 90.52%,而报告期内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的收入、毛利及占比呈现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业务收入 18,341.76 18.44% 95,973.29 22.60% 113,619.62 27.41% 150,994.35 33.12%
业务成本 16,575.23 21.56% 89,423.61 27.63% 106,271.02 32.46% 137,645.83 37.96%
业务毛利 1,766.53 7.82% 6,549.68 6.48% 7,348.60 8.44% 13,348.52 14.31%
业务毛利率 9.63% 6.82% 6.47% 8.84%
公司毛利率 22.71% 23.79% 21.01% 20.47%
假设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3月精密电子部件各项产品(机
芯、激光头、FPC等)平均销售单价均下降25%,则本公司各期毛利率将分别下
降7.18、5.81、4.56和1.71个百分点。随着视盘机业务在本公司总体业务中比重
持续降低,相关产品销售单价下行对于本公司毛利率影响持续减轻。精密电子部件各项产品(机芯、激光头、FPC等)如平均销售单价均上升或下降25%、10%、
5%对于公司报告期毛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2017年1-3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25% 24.35% 1.64% 27.87% 4.08% 26.07% 5.07% 26.55% 6.08%
+10% 23.37% 0.66% 25.48% 1.68% 23.12% 2.11% 23.02% 2.55%
+5% 23.04% 0.33% 24.64% 0.85% 22.08% 1.07% 21.76% 1.30%
0 22.71% - 23.79% - 21.01% - 20.47% -
-5% 22.38% -0.34% 22.92% -0.87% 19.91% -1.10% 19.13% -1.34%
-10% 22.04% -0.67% 22.03% -1.76% 18.78% -2.23% 17.74% -2.72%
-25% 21.00% -1.71% 19.23% -4.56% 15.20% -5.81% 13.29% -7.18%
2017年1-3月、2016年、2015年和2014年前五大客户中,本公司仅向Hitachi
销售视盘机相关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13,982.17万元、73,141.73万元、75,473.30
万元和91,119.9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5%、17.22%、18.21%
和 19.99%。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以及产业换代,硬件存储与网络存储技术不
断进步、成本不断降低,使得视盘机市场持续缩小。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Hitachi
销售视盘机产品的金额和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总体下降。发行人视盘机相关产品价格如持续下行,将会对发行人毛利率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汽车电子、精密电子部件等产品涉及多项音频、视频相关专利或专有技术。目前相关专利权人主要为欧美、日本企业或国际专利联盟。就上述专利或专有技术,公司已尽力查找专利权人,并与已知的专利权人签署了相关专利授权协议。由于音频、视频相关技术的复杂性、专业性及较快的更新速度,公司无法充分预测相关技术、工艺、外形在全球范围内专利申请情况;同时许可使用费用的计算、申报方法一般相对复杂,在操作时存在精确计量的难度及理解不一致的可能。因此,公司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发生专利纠纷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知识产权相关诉讼、仲裁情况,但是若未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将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阳投资已作出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涉及多种知识产权,且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由于相关知识产权的复杂性及权利人的分散性,发行人无法完全排除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风 险。华阳投资已充分了解该情况,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纠纷并需就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补缴,则华阳投资将承担该等费用。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涉及多种知识产权,且该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主要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相关知识产权较为复杂、权利人较为分散,发行人所使用的知识产权存在发生纠纷的风险。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充分了解该情况,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来因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纠纷并需就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补缴,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将承担该等费用。
此外,本公司在长期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中取得了一系列与自主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如果其他企业未经本公司授权而擅自使用本公司的知识产权,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份额、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如果未来在知识产权运用或者保护过程中涉及法律诉讼的情况,公司可能需要事先支付部分诉讼费用,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业务的风险
本公司精密电子部件板块中的部分收入来源于向客户提供委托加工服务,主要包括向Hitachi提供激光头制造与FPC贴片等。在该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及Hitachi会根据相关需求,由公司向Hitachi采购部分原材料或者由公司应Hitachi要求向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由Hitachi提供部分专用设备(公司不拥有该等专用设备的所有权,且与Hitachi共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从Hitachi采购及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年1-3月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向Hitachi销售 13,982.17 14.05 73,141.73 17.22 75,473.30 18.21 91,119.93 19.99
从Hitachi采购 11,565.03 18.42 54,737.85 19.12 59,676.63 22.41 76,162.85 24.33
注:上述Hitachi包含与HLDS、HitachiMediaElectronicsCo.,Ltd.、日立高新技术(深圳)贸易有限公司和
日立乐金光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的交易额;销售额占比为占营业收入比例,采购额占比为占总采购额比例。
由于该等业务完全基于Hitachi的委托加工合同开展,并且部分生产设备和
原材料也由Hitachi供应,因此Hitachi对于上述业务的开展拥有较强的影响力。
若未来Hitachi停止或减少与本公司在上述相关业务中的合作,则会对公司的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绩波动的风险
受公司业务转型、产品结构调整及经济环境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呈现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