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 A 幢、B 幢第一、二
层、第三层 A)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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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667 万股, 占本
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00%。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
开发售老股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6 月 9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66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王平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将
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在股份锁
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内累计转
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
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王成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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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5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凤凰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 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
的 100%。
公司股东兆格投资承诺: 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
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 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额的 100%。
持有兆格投资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任职期间,将向公
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
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 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额的 100%。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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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王平、王成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东凤凰投资、兆格投资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所持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
并予以公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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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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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王平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
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1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0%,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
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王成承诺: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
份的 5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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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公司股东凤凰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所持股
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公司股东兆格投资承诺: 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股份锁
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两年内累
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
持有兆格投资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任职期间,
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第一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 90%,
两年内累计转让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股东王平、王成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