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卫光生物
股票代码: 002880
收购人名称: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塘明大道旁
通讯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塘明大道旁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获得深圳市国资委批准,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4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4
二、收购人的产权和控制关系........................................4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4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6
五、收购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6
六、收购人控制或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6
七、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
构的简要情况......................................................6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7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7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7
三、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7
第四节收购方式.......................................................9
一、收购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9
二、本次交易所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10
三、本次收购尚待获得的批准和授权.................................11
四、本次划转股权的权利限制情况...................................1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一节释义
光明集团、划出方 指 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为卫光生物目前的控股股东
光明新区管委会、划入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光明集团的单一股东,卫
指
方 光生物的实际控制人
卫光生物、被划转方、
指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侨城集团 指
100%控股的国有公司
将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
本次无偿划转、本次交
指 份有限公司70,47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5.25%)无偿
易、本次收购
划转至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光明集团签订的《关于深圳
《无偿划转协议》 指
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员: 王浩
通讯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塘明大道旁
主要职能: 光明新区管委会是深圳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光明新区范围内
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
二、收购人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的股权机构
收购人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是深圳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适用本条内容。
(二)收购人控制的其他重要企业情况
序号 重要子公司全称 主营业务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设发展 土地开发、基础 深圳市
1 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 745157.1222
农副产品开发、 深圳市
2 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 5000
货运旅游
注:以上数据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营业务
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新区开发建设中长期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新区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和入区企业项目及其用地评估的前期工作;
4、参与编制新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落实与该区域相关的各层次城市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5、负责组织新区内土地整备与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
6、负责新区内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
7、负责新区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并对辖区内集体企业改革进行宏观指导;
8、负责新区的财政收支;
9、负责新区的人事管理工作;
10、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委托负责新区的有关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1、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重要说明
收购人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是深圳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涉及经营内容及主营业务,不适用本条内容。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光明新区管委会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员情况如下: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境外地区永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 居留权
光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王浩 男 中国 中国 否
管委会副主任
六、收购人控制或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七、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在金融机构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机构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决定》(深光管〔2017〕59号)及深圳市国资委批准,为保持卫光生物经营管理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