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天药业”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是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8.41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5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公告。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2.83倍(截至2017年5月3日)。本次发行价格18.41元/股对应的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28,969.23万元,按本次
公开发行价格18.41元/股、发行新股1,722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
净额为28,969.23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计划
使用的募集资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新天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2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2号
文核准。股票简称为“新天药业”,股票代码为00287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722万股。网上发行1,722万股,占发行总
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4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5、网上申购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8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5月4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市值计算规则参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5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000股。
(4)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7,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6)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5月4日(T-2日)日终为准。
(7)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8)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三、中止发行情况”。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7年5月4日(T-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新天药业 指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本次发行 指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2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
申购定价发行1,72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在深交所开户且满足《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
投资者 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T日 指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即2017年5月8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722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
让。网上发行数量1,72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4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