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65 深市 钧达股份


首页 公告 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告日期:2021-11-16

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每日上
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乐宏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乐宏伟先生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证券代码:002865

  法定代表人:陆小红

  董事会秘书:郑彤

  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传    真:0898-66812616

  邮政编码:570216

  互联网地址:www.drinda.com.cn

  电子信箱:zhengquan@drinda.com.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3.00        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
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乐宏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乐宏伟,男,1964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律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苏省司法厅主任科员、江苏盐城郊区双龙港镇镇长助理、江苏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南京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外部监事、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聆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仲裁委员会裁员、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11 月 25 日 15:00 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 3399 号三楼会议室

  收件人:蒋彩芳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传    真:0898-66812616

  邮政编码:57021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乐宏伟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宏伟作为本人/本公司代理人,出席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意  对  权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00    有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