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65 深市 钧达股份


首页 公告 钧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钧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6

钧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
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监事共 5 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制定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
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