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864 深市 盘龙药业


首页 公告 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二级筛选:

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7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11月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1月2日(T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11月6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1月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

为C27 “医药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

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75

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盘龙药业”,股票代码为“00286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2、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

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8,667万股,发行后的流通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0月25日(T-6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持有的深市非限售A股日均市值不少于6,000万元(含);网上投资者

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市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的,可在2017年11月2

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7年10月31

日(含当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4、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所有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17年

10月26日(T-5日)中午12:00前在协会完成备案,同时需于2017年10月26

日(T-5日)中午12:00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核查材料电子版。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875 号文核准,拟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盘龙药业”,股票代码为“002864”,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2、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网下初始发行1,3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4、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入围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7年10月27日(T-4日)至2017年10

月 30 日(T-3 日),通过电子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每个交易日的

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6、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T日)的9:30-15:00。《陕西

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

    7、2017年11月6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陕西盘

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11月6日(T+2日)当日16:00前到账。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0月25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1、发行安排时间表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

    2017年10月25日    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

          T-5日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时间12:00)

    2017年10月26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T-4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开始)

    2017年10月27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7年10月30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2017年10月31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7年11月1日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17年11月2日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