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 号)的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发行人”、“公司”)向不
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7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1.31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791,700,000.00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道道全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道道全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道道全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道道全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11.31 元/股。其
中: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31 元/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二)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0,000,000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262,599 149,999,994.69 6
2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8,841,732 99,999,988.92 6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35,542 65,999,980.02 6
4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4,420,866 49,999,994.46 6
5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3,978,779 44,999,990.49 6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13,513 41,999,832.03 6
7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3,536,693 39,999,997.83 6
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陈新文 3,253,757 36,799,991.67 6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94,606 34,999,993.86 6
10 罗丹 2,652,519 29,999,989.89 6
11 周建 2,564,102 28,999,993.62 6
12 UBSAG 2,210,433 24,999,997.23 6
13 易潺 2,210,433 24,999,997.23 6
14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2,210,433 24,999,997.23 6
尊享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2,210,433 24,999,997.23 6
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 洪仲海 2,210,433 24,999,997.23 6
17 王会彦 2,210,433 24,999,997.23 6
荷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
18 有限公司-荷瑞卜牛 18 号私募证 1,582,694 17,900,269.14 6
券投资基金
总计 70,000,000 791,700,000.00 -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A 股)。
(三)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3、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4、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情况
1、2021 年 3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
2、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公告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道道
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 号)核准文件,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过程
(一)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等发行方案相关附件。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T-1 日),
共收到 23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新增 23 名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2021 年 10 月 22 日(T-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T-1 日)期间,在湖南
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收市后发
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含关联方)中的 13 名,基金公司 23 家,证券公司 13 家,
保险公司 6 家,其他机构投资者 49 家,其他个人投资者 26 人,合计 130 名投资
者发送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符合向证监会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2:00,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18 份《申购报价单》。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对所有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统一的簿记建档,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以外,其余16 名申购对象均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合计 6,908.00 万元,上述18 名参与申购报价的申购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为有效报价。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号 (元/股) (万元) 保证金 效申购
1 罗丹 12.00 3,000 是 是
2 王会彦 11.31 2,500 是 是
3 易潺 11.46 2,500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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