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道道全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 号)的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 11.31 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止,公司已收到招商证券转入扣除
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 782,991,300.00 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1,7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784,957.5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9,915,042.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1]4232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和道道全粮油(茂名)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2,774.60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已使用
项目名称 总投资 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11 月 25 日已 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靖江食用油加工综合项目 60,061.90 20,000.00 39,041.15 18,824.95
一期(精炼和包装)
岳阳食用油加工项目二期 31,037.52 10,000.00 12,280.63 9,361.24
茂名食用油加工项目 99,506.60 32,991.50 14,345.96 14,345.96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5,000.00 - -
合计 210,606.02 77,991.50 65,667.74 42,532.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余额为 18,507.64 万元(含利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的安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16,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696 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6,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道道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道道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石 胡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0 日